汾青酒厂前身是隶属于省科工办的国营企业——山西火炬机械厂,成立于1966年,1984年在山西省人民政府“军转民”政策的指导下,并入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,转产白酒酿造。从1984年至2001年,我厂作为汾酒集团的原酒生产基地,以千锤百炼的酿酒技术,为集团公司提供了大量优质白酒。
2001年,在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,我厂产品走向市场,主要生产、销售中国驰名商标“杏花村”系列白酒,并以杏花村福酒、杏花村清酒的销售为主营业务,兼营彩印包装、机械加工和非标设备制作业务。目前,企业现有员工近1200人,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,2012年,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,产品遍布全省各地及河南、广东、云南、广西、湖南、湖北、北京、山东等省外区域市场。
多年来,我厂紧紧围绕 “诚信与创新、变革与开放、责任与担当、激情与梦想。”的中国酒魂核心内容,坚持“国酒之源、清香之祖、文化之根”的战略定位,依托汾酒文化源源流长的深厚底蕴,发展延伸“坚守传统,酿造自然”的品牌文化,倡导一种“清香作酒、清正做人”的企业理念,并通过“捐资助学”、“春节送温暖”等各项活动的开展,全面提升了杏花村福酒、清酒的品牌力,产品销量一年一个新台阶,得到了经销商、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青睐。
企业文化建设方面,我厂在集团公司获得了各种荣誉,2005年我厂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委员会评为“文明单位”,2006年被山西省总工会评为“模范职工小家”,被山西省国资委评为“先进基层党组”,2008年我厂工会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小家称号,我厂团支委荣获国资委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。
39%vol杏花村福酒以其绵软柔和、协调爽净、淡雅圆润、饮后回味悠长的品质,荣获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颁发的“中国白酒典型风格银杯奖”。